本科生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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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7年下半年转专业计划的通知

作者:教务管理 发布时间:2017-11-10 浏览次数:

各学院:

根据《山东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规定》(试行)(山大教字[2016]50号)文件精神(见附件1),现启动2016级本科学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。请各学院于20171116日前将接收转专业计划表(见附件2)交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(明德楼B111),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qiwei@sdu.edu.cn。接收转专业计划比例一般不少于专业招生计划的10%

工作咨询电话: 883-66086

 

本科生院

201711月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