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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职工程硕士交费的补充通知
作者:jiaowu
发布时间:2014-03-24
浏览次数:
1.
从系统缴费的同学,发票一律开本人姓名。其余需要开单位名称的请勿在管理系统缴费,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直接到信息学院财务室交现金,同时请提前告知发票所写内容。转账时请务必在备注栏写清学院名称、学号及本人姓名。
2.
请勿通过支付宝或银行自助机等进行转账汇款。如因此导致学费无法入账后果自负。
3.
汇款账号:
山东大学
中行济南历城支行
244206255768
上一条:
山东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
下一条:
关于2013级在职工程硕士上课安排的补充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