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依托单位,各项目负责人:
根据教育部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执行的有关要求,接我校财务部紧急通知,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(自然科学专项)各种项目账面金额务必于2012年12月28日之前清零(借款项需完成核销)。涉及人员包括2010—2012年受自主创新基金(自然科学专项)专项(自由探索、杰出青年培育、交叉学科培育、重大导向培育)项目资助的各位项目负责人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2012年12月28日前各项目负责人经费未能执行完成的,结余经费将由教育部全额收回,请各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,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完成该项工作。确需调整经费的,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术研究部提出书面申请。
附件:
学术研究部
2012.12.20